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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0-03-20  
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本局補助「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執行處理原則」,請查照

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本局補助貴單位執行108年度「科技部科學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倘遇有疫情影響且不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之事由,得於計畫執行期間(至109年4月30日止)內,依實際狀況敘明事由及解決方案,由申請機構統一向本局提出計畫執行延長申請(以1次最長3個月為限)。
二、因疫情影響,經本局同意計畫執行延長者,其延長期間所需費用,得於計畫原核定補助經費及項目內勻支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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