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瑞銘先生

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優良環境保護專責人員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瑞銘先生

1.參選類別

 

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2.現職(參選時之職位)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工程師


3.個人工作內容摘要

1. 監督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申請,及相關申報事宜。

2. 監督與維護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3. 擬定及監督排放管道及周界空氣污染物之檢測作業之實施。

4. 擬定空污防治設施異常應變計畫,並監督相關演練之實施。

5. 負責廠務工程部節能減廢及環保相關業務。


4.公司簡介

 

  新唐科技於97年7月由華邦電子分割,同時承襲往於電腦邏輯IC相關產品領域深耕多年的經驗,以深厚的設計實力取得客戶之信任。

  本公司堅守遵守法規的原則並以成為永續發展之綠色企業為目標,我們立志成為產業領導者不可或缺的夥伴,在產業供應鏈中承擔世界級公司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致力落實“為環境及安全衛生而設計(Design for ESH)” 之理念,透過製程最佳化的預防手段及員工參與,持續改善以降低人員失能傷害率、水電資源與關鍵化學原物料使用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5.具體事蹟

(以個人貢獻為主,在專責類別上對公司及環境之事蹟,必須有量化或具體事證,所述內容應參照評選項目,包含:1.法規規定應執行業務辦理情形,2.污染改善措施、具體效益及對任職機構之貢獻)

  1. 法規規定應執行業務辦理情形
    1. 釐訂污染防制(治)設施、改善、清理計畫
    2. 管理、維護污染防制(治)、處理設施之正常操作,與監督實施保養、維護、測試並作成相關紀錄
    3. 辦理、審查有關許可或計畫書申請
    4. 辦理各項法規規定之監測、檢測、運作紀錄等工作,並定期申報
    5. 擬定並協調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及措施
    6. 其他法規規定事項辦理情形
      1. 每季如期辦理空污費繳交及上網申報,均無延誤
      2. 每月檢視增、修訂法規內容,105年1月~106年6月,共完成9筆空污相關法規查驗,確保符合法規要求
      3. 106/3/21環署空字第1060018143號函釋,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揮發性有機物,符合圍封空間內之污染排放區域及物料進出口處符合負壓操作並設有壓力監測儀表之條件者,始認定其收集效率為100%;立即進行相關監測儀錶位置,確保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2. 污染改善措施、具體效益及對任職機構之貢獻
    1. 符合法規,無空氣污染相關法規相關處分紀錄
    2. 加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監控管理
    3. 執行設備尾氣處理設備處理效率研究改善
    4. 建立廢氣來源管理制度
    5. 用心探討解決污染防治設備問題,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3. 其他特殊事蹟(含廠區得獎事蹟)
    1. 主導積極配合主管機關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柴油車自主管理宣導、節能減碳及空品淨化區等活動,本公司因此於104年榮獲新竹市環保局企業環保績效評鑑空品淨化區優勝,並獲頒支持空氣品質淨化區活動獎狀
    2. 推動廠務節能減廢及環保相關業務,協助本公司獲得多項環保肯定
    3. 符合法規,無廢水污染相關法規相關處分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