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P1/2 龔泰霖
1.參選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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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 |
2.現職(參選時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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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工程師 |
3.個人工作內容摘要
1.執行環安衛管理系統運作
2.廢棄物業務管理
3.其他環保業務協助
4.公司簡介
力積電位於新竹科學園區(含竹南園區),擁有三座 12 吋廠、兩座 8 吋廠之晶圓代工廠。業務範圍涵蓋先進記憶體、客製化邏輯積體電路與分離式元件等三大晶圓代工服務主軸,持續 Open Foundry 營運模式,從晶片設計、製造服務,到設備、產能分享,根據不同客戶的屬性和需求,共同建立緊密、彈性的合作機制。
力積電P1/2已營運19年,受限廠房設備老舊,仍秉持全方位安全衛生環保管理與員工、顧客及社會共享成果之經營理念,持續精進環境改善,除願提供並持續改善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外,並視保護環境、綠色生產、預防職業傷害與疾病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公司經營管理之一環下。
5.具體事蹟
(以個人貢獻為主,在專責類別上對公司及環境之事蹟,必須有量化或具體事證,所述內容應參照評選項目,包含:1.法規規定應執行業務辦理情形,2.污染改善措施、具體效益及對任職機構之貢獻)
(一)法規規定應執行業務辦理情形
(1) 釐訂污染防制(治)設施、改善、清理計畫
(1-1) 原料建檔時,建立廢棄物性質判定(酸、檢、有機、特殊…等分類並以顏色區分)減輕後端分類負擔。
(1-2) 參與機台安裝/變更會議,提早劃分後續廢棄物產出,廠內排液劃分不同水系(ex磷酸、硫酸、氫氟酸、氟化銨、光阻液、蝕刻剝膜液、研磨廢液、硫酸銅…等),增加後端廢棄物再利用性。
(1-3) 依產出特性廠內分劃廢液區、污泥區、一般廢棄物(含資源回收、焚化、掩埋)區、有害廢棄物區…等廢棄物存放區域,並確認安全措施符合法令要求,例如抽風設備、分區存放、緊急遮斷機制。
(1-4) 每年辦理廢棄物清理廠商稽核(各廠商至少每年稽核乙場次)及年度評鑑溝通會議,依年度評鑑結果考量下一年度合作比例及輔導稽核分配之參考,另也針對法規、近期環保違規類型、廠內注意事項、廠內承攬商違規類型…等事項再次進行宣導,以確保廠商皆可因應最新法令及時事,依法執行廢棄物清理作業。
(1-5) 新合作廠商自行完成力積電廢棄物清運廠商進廠作業注意事項教育訓練才能入廠,降低廠商因不熟悉規定造成不必要的異常事故而導致廠區環境污染。
(2) 管理、維護污染防制(治)、處理設施之正常操作,與監督實施保養、維護、測試並作成相關紀錄
(2-1)廢棄物貯存區劃分(依產出特性廠內分廢液區、污泥區、一般廢棄物(含資源回收、焚化、掩埋)區、有害廢棄物區…等廢棄物存放區域)
(2-2)落實廢棄物貯存分類管理,進行廢棄物區域標示/危害控制措施/分類落實度/環境整潔度查檢機制。
(2-3)責任區域處理設施功能檢查查檢
(3) 辦理、審查有關許可或計畫書申請
(3-1)監督產能、原物料用量廢棄物使用量是否變動或品項新增,若有變化提前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
(3-2)配合科管局現場廠勘,確認廢清書圖面標示位置與現場放置一致
(3-3) 監督及確認所委託檢測機構進行之事業廢棄物採樣作業,廢棄物性質變動立即修正廢清書
(4) 辦理各項法規規定之監測、檢測、運作紀錄等工作,並定期申報
(4-1)定期查核廢棄物法規、每月產出情形申報、每月資源回收申報、開立並追蹤廢棄物清運聯單。
(4-2) 建立廢液合理排放量機制,每日查看排放量,若超過經驗值即時回朔追查,降低異常排放比率。
(4-3)每月彙整廢棄物量、並與原料進行比對,觀察產出合理性
(4-4)每月進行廢棄物量數據彙整(含焚化、掩埋、再利用),每年檢討廢棄物減量可行性
(4-5) 新廠商完成評鑑才能使用(109年評估3家),既有廢棄物廠商查核 (109年稽察27家)
(5) 擬定並協調突發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及措施(為避免因廢液無廠商可清除之狀況發生,造成對生產上的影響,故此項已列為本廠之BCP重點項目)
(5-1)槽車充填必放置防意堤內,防止異常洩漏
(5-2)備有緊急清運1T空桶,供臨時增量或突發事故裝載廢液
(5-3)分平日/假日夜間通報流程,以利人員有效確認現場並處理
(5-4)建立假日及緊急清運清單,以利臨時調度
(5-5)廠內定期洩漏演練
(二)污染改善措施、具體效益及對任職機構之貢獻
(1) 已採行污染改善措施之困難度、技術創新性、完整性
(1-1)2011年推動各項減量工作至今,每年廢棄物減量效益共約10,363.36噸,節省金額達12,795.3萬元。
(1-2)採用回收再利用之廢棄物如下所列,每年帶來之效益包括:有價回收部分共計回收量達2814.83噸,回收金約為2780萬元;無價回收再利用部分共 7559.24噸,減少處理費用共 15742.9萬元。
(1-3)污染改善具體效益:近兩年藉由異常監督之運作機制,發現下列異常事項並進行改善,減少不必要的廢液產出量共約360噸/月及增加回收金額共180萬元/月。
(1-4)對任職機構之貢獻度:環安衛政策朝向「源頭減量、製程減排、節能減碳」為企業減少污染排放為持續改善之目標,每年度皆訂定廢棄物減量或再利用率目標。
109廢棄物再利用率87.5%優於公司年度設定目標85%,且持續積極藉由落實分類及評估可再利用廠商等作為,使110年上半年平均再利用率再提升至90.51%。
(三)減量檢討及改善目標訂定:因應廠內目前運作狀況,110年更訂定出持續精進減量相關協調及溝通事項,順利達成後應可提升廠內生產相關運作效益,同時亦減少廢棄物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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