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建造(雜項)執照各階段工程勘驗 |
A. | 申請時機 | ||
建造執照申報開工後。 |
B. | 內容說明 | ||
申請建造各階段工程勘驗。 |
C. | 應備文件 | ||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建築工程勘驗報告審查表111.7(PDF/ODF) | |||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建築物工地安全衛生環境維護檢查紀錄單(PDF/ODF) | |||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建築工地應變工作自主檢查表(PDF/ODF) | |||
證明書(施工中建築物地震後)(PDF/ODF) |
D. | 申請程序說明 |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
E. | 相關法規 | ||
建築法 |
F. | 承辦單位 | ||
建管組建築審查科 | |||
吳小姐(ext:2623) 梁小姐(ext:2622) 吳小姐(ext:2628) 黃先生(ext:2620) |
G. | 常用問與答 | ||
Q: | 請問申請建造(雜項)執照各階段工程勘驗公文辦理期限為幾天? | ||
A: | 3天 | ||
Q: | 請問申請建造(雜項)執照工程勘驗若先行動工,補申報需檢附哪些應備文件及繳交多少罰鍰? | ||
A: | (1)依內政部90年9月19日台90內營字第9085426號函規定,為落實建築法第56條施工勘驗管理,即日起有關承造人如有未按建築法第56條規定申報勘驗及先行動工之情事,本局除依建築法第87條規定懲處外,另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於勘驗時請違規承造人對未依規定申報勘驗部分樓層,提出專業公會出具之安全鑑定報告書及結構強度證明文件等(如結構體鑽心試驗報告),以便查核是否符合相關結構強度規定之要求。 (2)依建築法第87條第7款規定處以各階段工程勘驗先行動工罰鍰新台幣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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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組室:建管組建築審查科 | 更新日期:2024/11/07 |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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