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

A. 申請時機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事業、其他園區事業、園區服務事業於園區內之遷址向管理局(建管組)申請核准租賃廠房後,並於召開董事會決議遷址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董事長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 內容說明
  (1) 申請書由董事長具名蓋印鑑章及蓋公司印鑑申請。
  (2) 董事會關於遷址之決議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3) 股東會之召開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
  (4) 修改章程股東會之決議依公司法第二七七條規定。
  (5) 登記規費:
請先來電至本局索取繳款書,並至「代辦國庫事務金融機構名單」繳費後送件辦理。
代收國庫繳款銀行查詢連結:https://www.cbc.gov.tw/tw/lp-1072-1.html
  (6) 申辦公司登記各項表單下載: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司登記行政書表

C.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使用執照、核准函及租賃契約等相關資料:
    1. 承租標準廠房者,請檢附本局建管組核准函及租賃契約影本。
    2. 自建、合建廠房應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所有權狀)影本。
    3. 承租廠商廠房請檢附本局建管組核發同意轉租核准函影本、租賃契約(或建物所有權人出具之同意書)影本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所有權狀)影本。
  (3) 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出席董事名單)影本。(區內遷址)
  (4) 股東會議事錄(文件格式為A4)影本。
  (5) 公司章程影本。
  (6) 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
  (7)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應附委託書。
  (8) 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


E. 相關法規
  公司法

F. 承辦單位
 
  工商組商業行政科
 
  徐小姐(ext:2412)  舒小姐(ext:2414)  陳小姐(ext:2415)  蔡小姐(ext:2416)  許小姐(ext:2418) 

G. 常用問與答
  Q: 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之應備文件為何?
  A: 一、申請書。二、廠房租賃核准函影本。三、本園區內之遷址應附關於決議遷址之董事會議事錄、董事會簽到簿。四、因遷址而需修改章程者, 應附決議變更章程之股東會議事錄及修正之章程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以上各一份。五、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六、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應附代理委託書。
 
  Q: 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之申請時機?
  A: 申請時機: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工業、其他園區事業、園區服務事業於園區內之遷址向管理局(投資組)申請核准租賃廠房後,並於召開董事會決議遷址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董事長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Q: 公司所在地變更登記之應注意事項為何?
  A: 一、申請書由董事長具名蓋印鑑章及蓋公司印鑑申請。二、董事會關於遷址之決議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三、股東會之召開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四、修改章程股東會之決議依公司法第二七七條規定。
 

●. 其它
  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維護組室:工商組商業行政科 更新日期:2023/10/03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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