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緩召申請

A. 申請時機
  隨時受理申請,報經其主管機關審核後,於每年1月底前,層報國防部核定。

B. 內容說明
  凡屬「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0條各款所列國防工業緩召機構之事業單位,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得予緩召。
  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國防工業,其種類如下:
  (1) 國防部及所屬機關直接經辦之軍需工業。
  (2) 國防部軍需工業動員計畫中之公民營工業。
  (3) 承攬國防部及所屬機關軍事工程之公民營工業。
  (4) 維持國防所需之動力機構。
  (5) 維持國防所需之資源開發、提鍊機構。
  (6) 國防及民生所需之重要給水機構。
  (7) 全民防衛動員所需戰時重要生產事業。
  符合前項國防工業之公民營機構,應檢具相關資料,向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轉送國防部核定為國防工業緩召機構。

C. 應備文件
  (1) 國防工業緩召機構申請表(乙種)(WORD/EXCEL)
  (2) 並檢附下列相關佐證資料:
    a. 足資証明該事業機構向主管機關辦妥登記之證明文件等影本乙份。
    b. 申請機構編制組織系統表,以能顯示各申請列入緩召之部門人數為主。
    c. 公司股份持有比例情形。(主在顯示本國、外國資金所佔股權比例)
    d. 上年度營收統計(區分內、外銷)、外銷出口結匯、原料及生產機具進口等資料。
    e. 主要生產項目確切提供國軍科技研發單位(機關)之時間、數據等資料,國軍一般招標之採購不在此列。
    f. 申請機構最近年度財務報告。(會計機構簽證報告)。
    g. 其他足以證明為「國防有關之重要事實」相關佐證資料。
    h. 國防工業緩召機構申請表(甲種)(附件2)(WORD/EXCEL)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F. 承辦單位
 
  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張小姐(ext:2313) 

●. 我要申辦
 

G. 常用問與答
  Q: 那些勞工可以申請國防緩召?
  A: 國防工業緩召機構之事業單位,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得予緩召。
 

●. 其它
  請瑱妥應備文件後,寄送管理局。

維護組室: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更新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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