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
常用問與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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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不同園區廠商應達成之用水回收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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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請參閱用水回收環評承諾事項表。各廠用水務請依所屬園區環評及用水計畫書承諾事項切實執行;實際用水後如經環保署查核有未能達成情事,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報告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執行)而受處分,則各廠須依「環保約定書」約定事項負責罰鍰與相關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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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如何填寫用水計畫書?是否可先協助預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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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於本頁連結下載正確用水計畫書及用水平衡圖範本格式撰寫(分含製程及無製程用水)。
2.在正式函送前可將計畫書電子檔以e-mail傳送本局預審信箱(water@sipa.gov.tw),本局會以e-mail提供說明與回復意見,俟用水計畫修正完成後再送本局辦理用水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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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申請用水量超過30CMD、有製程廠商用水計畫書撰寫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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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請參依本局用水計畫書範本格式撰寫,審查重點如下:
1.民生用水:以員工人數每人每日30公升估算用量(如有中央餐廚用水則以每人每日60公升計算,並於計畫書中敘明有中央餐廚用水)。
2.空調冷卻用水:依實際樓地板面積及空調冰水機冷凍噸數推估冷卻系統用水量,須符合冷卻水塔濃縮倍數6倍以上或其排放水回收再利用70%以上(兩者擇一而行)。
3.製程用水:廠商依建廠時程之不同必須達成回收率要求。
4.民國94年之後新設廠房需實施冷凝水回收、雨水貯留等措施,並規劃設置達三日以上申請用水量之儲水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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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申請用水量超過30CMD、無製程廠商用水計畫書撰寫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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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請參考無製程廠商用水計畫書範本撰寫,審查重點如下:
1.民生用水:以員工人數每人每日30公升估算用量(如有中央餐廚用水則以每人每日60公升計算,並於計畫書中敘明有中央餐廚用水以每人每日60公升估算)。
2.空調冷卻用水:依實際樓地板面積及空調冰水機冷凍噸數推估冷卻系統用水量,須符合冷卻水塔濃縮倍數6倍以上或其排放水回收再利用70%以上(兩者擇一而行)。
3.污水排放量應小於申請用水量80%。
4.民國94年之後新設廠房需實施冷凝水回收、雨水貯留等措施,廠內應規劃設置達三日以上申請用水量之儲水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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