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計畫核備 |
A. | 申請時機 | ||
1. | 初次提送正式用電計畫書:園區事業單位取得租用證明後,提送用電計畫書,送本局核備,俾利工廠登記。 2. 提送修正用電計畫書(請檢附變更項目相關佐證資料):用電計畫書撰寫綱要內容變更時。 |
B. | 內容說明 | ||
為隨時了解廠商用電狀況及總量管制,提升園區的用電效率。 |
C. | 應備文件 | ||
A. | 用電計畫書一式二份(參考撰寫綱要)。(WORD/EXCEL) | ||
英文版(PDF/ODF) | |||
B. | 左列文件中任一項: | ||
(a) 用電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 |||
(b) 建築物完工證明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 | |||
(c) 租賃契約書(影本)。 |
D. | 申請程序說明 |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
E. | 相關法規 | ||
科技部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
F. | 承辦單位 | ||
營建組設計科 | |||
惠耕硯先生(ext:2515) |
●. | 我要申辦 |
G. | 常用問與答 | ||
Q: | 用電時程中:何謂開始用電時間? | ||
A: | 開始用電時間:即該公司開始供電時之年月日(例:95年9月1日),而不是填寫每天早上08:00開始上班時間。 | ||
Q: | 投資設立用電地點尚未確定前如何填寫用電計畫書? | ||
A: | 按撰寫用電計畫書綱要,提送用電計畫書.如果用電地點尚未確定時,本局會先發同意函,惟請於設廠位置確定後,再依實際用電需求量提送用電計畫書送本局核備,以利供電及工廠登記。 | ||
Q: | 對於填寫用電計畫書不熟悉或有任何疑問,是否能提供範本參考或詢問窗口? | ||
A: | 本網站有提供用電計畫書撰寫綱要供參,在正式提送前可將計畫書電子檔以mail傳送專用聯絡信箱(power@sipa.gov.tw),在3個工作天內我們會以mail提供說明與回復意見,詢問窗口(02)87919198#654黃先生;(03)5773311#2515惠先生。 | ||
維護組室:營建組設計科 | 更新日期:2022/10/19 |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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