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動產抵押權變更登記

A. 申請時機
  動產抵押登記內容有以下之一變更時:
  (1) 契約內容變更。
  (2) 標的物存放地點變更。
  (3) 標的物內容變更。
  (4) 債務人(買受人、受託人)。
  (5) 擔保債權金額變更。
  (6) 契約有效期間變更。
  (7) 抵押權人、債權人、出賣人、信託人(單方申請延長契約有效期限)變更登記。
須符合下列規定:期滿前三十日內,債權人得申請延長期限,其效力自原登記期滿之次日開始。前項延長期限登記,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一年。(動產擔保交易法第9條規定)
  (8) 抵押權人(出賣人、信託人)變更。

B. 內容說明
  (1) 申請書如為動產抵押權之登記,其申請人債務人、抵押權人。
如為信託占有之登記,其申請人為信託人、受託人,
附條件買賣之登記,其申請人為出賣人、買受人。
  (2) 申請書之標的物所有人欄,在動產抵押權登記時為債務人,在信託占有登記時為信託人,在附條件買賣為出賣人。
  (3) 申請書所載契約訂立有效期間及擔保債權金額,應與雙方所訂之動產抵押契據或信託收據或附條件買賣契約所載相一致。
  (4) 申請書標的物價格欄所列金額,應與所附標的物明細表金額相一致。標的物明細表所載之標的物,應以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內物品類表所列者為限。
  (5) 動產抵押契約、附條件買賣契約及信託收據應依照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6、27及33條載明有關事項。
  (6) 所送文件蓋章處應蓋公司印鑑章。
  (7) 標的物所有權人變更,申請書及增補契據應由原債務人及新債務人雙方蓋章。
  (8) 登記規費新台幣 450 元整
請先來電至本局索取繳款書,並至「代辦國庫事務金融機構名單」繳費後送件辦理。
代收國庫繳款銀行查詢連結:https://www.cbc.gov.tw/tw/lp-1072-1.html

C.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 2 份
    a. 動產抵押申請書(WORD/EXCEL)
    b. 附條件買賣申請書(WORD/EXCEL)
    c. 信託占有申請書(WORD/EXCEL)
  (2) 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應備申請書件一覽表及自行檢核表 (WORD/EXCEL)
  (3) 原核發登記證明書正本及副本各 1 份(含原核發契約書及標的物明細表)
  (4) 動產擔保交易增補契約4份
(請以 A4 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而下,單面或雙面書寫之)
如為債權人單方延長契約有效期間變更者符合下列規定得免檢附:
期滿前三十日內,債權人得申請延長期限,其效力自原登記期滿之次日開始。前項延長期限登記,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一年。(WORD/EXCEL)
  (5) 重新整理後之標的物明細表6份。
(如為債務人、標的物內容、標的物存放地點等變更則應檢附)
  (6) 標的物所有權人並無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各款情事及已辦動產擔保交易各種登記之標的物並無相重複情事之切結書1式2份
(如為契約內容,有效期限,單方申請延長契約有效期限,標的物存放地點及擔保債權金額變更者免檢附)(WORD/EXCEL)
  (7) 契約當事人變更,另加附新契約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1份
(如為自然人則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如為公司法人(非屬園區內事業者)則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為企業社、工程行等則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8) 債權讓與聲明書(如為抵押權人或出賣人或受託人等變更則應檢附)
  (9) 債權額確定證明書
(如為抵押權人變更且擔保債權金額係原本及利息之最高金額者,應檢附)
  (10) 如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另附委託書(WORD/EXCEL)


E. 相關法規
  (1) 動產擔保交易法
  (2) 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

F. 承辦單位
 
  工商組商業行政科
 
  徐小姐(ext:2412)  舒小姐(ext:2414)  陳小姐(ext:2415)  蔡小姐(ext:2416)  許小姐(ext:2418) 

●. 我要申辦
 

G. 常用問與答
  Q: 會員註冊或登入若碰到任何問題該找誰處理
  A: 使用者可先查詢或下載操作手冊及常見問題集進行初步障礙排除,若仍未獲得有效解決,可洽商工一線客 服(412-1166)反應問題並進行派案,由系統開發維護廠商協助處理。
 
  Q: 線上登記案件申請是否仍需檢附紙本「登記申請書」?
  A: 採線上登記案件申請者,仍需再檢附上傳「登記申請書」紙本影像掃描檔。
 
  Q: 如何辦理線上申辦業務?
  A: 1.請先登錄「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網址:https://ppstrq.nat.gov.tw/pps/web/Show/QA.do。
2.完成「會員註冊」及「工商憑證授權機制」後即可開始申辦線上作業。
 

維護組室:工商組商業行政科 更新日期:2023/08/02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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