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輸入許可證(包括自課稅區輸入)

A. 申請時機
  (1) 自國外輸入物資時。
  (2) 自課稅區輸入物資得逕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惟自保稅倉庫輸入貨品,且該貨品未辦理自國外輸入簽證者應向管理局申請輸入准許證。

B. 內容說明
  (1) 自國外輸入之貨品,經經濟部規定須申請簽發輸入許可證者。
  (2) 本項作業得利用園區通關自動化系統以電腦連線方式申辦。

C. 應備文件
  (1) 自國外輸入物資時應檢附:
    a. 輸入許可證申請書。(園區通關系統申辦,系統直接套印)
    b. 印有報價人抬頭之賣方報價單一份,如係由國內廠商就地代理報價,應另檢送國外原供應商委託或授權代理報價之證明文件。
    c. 其他依規定應行附繳之文件。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1)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2)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3)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4) 國際貿易局貨品分類及輸出入規定

F. 承辦單位
 
  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曹小姐(ext:2451)  許小姐(ext:2453)  陳先生(ext:2456)  林小姐(ext:2458) 

●. 我要申辦
 

G. 常用問與答

維護組室: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更新日期:2023/05/23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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