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授權保稅物資自行點驗出區及按月彙報作業

A. 申請時機
  (1) 園區事業如與課稅區廠商交易次數頻繁,數量零星者,為節省報關之時間、人力、物力得申請授權辦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作業等業務。
  (2) 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者。

B. 內容說明
  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者得提出申請。
  園區事業負責辦理本項業務,應聘任二名以上之保稅業務人員(其中一名應為保稅業務主管級人員)。

C. 應備文件
  檢具下列文件向管理局申請辦理保稅貨品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
  (1) 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 原物料管制作業流程說明書。
  (3) 工廠、倉庫等保稅貨品儲存處所配置平面圖。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1)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2) 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3) 新竹科學園區保稅業務作業要點。

F. 承辦單位
 
  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曹小姐(ext:2451)  許小姐(ext:2453)  陳先生(ext:2456)  林小姐(ext:2458) 

G. 常用問與答

維護組室: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更新日期:2023/05/23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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