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退還投資保證金 |
A. | 申請時機 | ||
經公司自評可進行投資計畫完成者。 |
B. | 內容說明 | ||
管理局受理投資計畫完成申請後組成評估小組,赴現場實地評估,評估項目包括實收資金、產品或服務、研究發展、科技人力、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環境保護等六項,經核定投資計畫業已完成時,可申請無息發還投資保證金。 |
C. | 應備文件 | ||
投資計畫完成核准函及投資保證金繳款聯單第一聯。 |
D. | 申請程序說明 |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
E. | 相關法規 | ||
(1) |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
(2) |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管理辦法。 | ||
(3) | 園區事業投資計畫完成評分要點。 |
F. | 承辦單位 | ||
投資組投資服務科 | |||
吳小姐(ext:2211) 張先生(ext:2212) 歐小姐(ext:2216) 姜先生(ext:2218) 李先生(ext:2203) 黃小姐(ext:2213) 吳小姐(ext:2215) |
●. | 我要申辦 |
G. | 常用問與答 | ||
Q: | 如何辦理申退投資保證金事宜? | ||
A: | 檢附投資計畫完成核准函及投資保證金繳款聯單第一聯,向本局投資組投資服務科辦理即可 | ||
維護組室:投資組投資服務科 | 更新日期:2024/08/02 |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