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政策宣導

愛台12建設

2008年全球經濟在美國金融風暴所引起世界金融海嘯之衝擊下,陷入1930年代以來最嚴重衰退,多數國家皆面臨失業率攀升、經濟成長率下降等問題,台灣為出口導向為主之開放經濟體,更加面臨嚴峻的挑戰。另,氣候變遷之影響日益顯著,節能減碳已成為世界各國不得不面對之重要課題,對於台灣以製造業為主之經濟結構,更產生重大的結構轉型壓力。然而,「這是最壞的年代,也是最好的年代」,值此關鍵時刻,台灣要掌握契機加速發展晉升為先進國家行列,必須以前瞻、創新的思維,集中公共建設資源,優先推動「愛台12建設」,以厚實國家基礎建設,強化國家競爭力,奠定台灣經濟加速成長與超越競爭者之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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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aspx?n=3D06E532B0D8316C&s=F91C6A080CA00A5E
http://www.ndc.gov.tw/cp.aspx?n=FE5B626A0DEA8F8B

六大新興產業

台灣自1980年代後,在政府策略性導引下投入大量資源發展資訊、半導體、通訊及面板等產業, 在全世界科技產業取得關鍵性地位,但是因為台灣科技產業為外銷導向,易受國際景氣波動影響,以2008年美國金融海嘯爆發並擴大蔓延、歐美主要國家經濟衰 退為例,即造成我國科技產業出口嚴重萎縮,企業裁員、實施無薪假造成大量失業等問題,顯示台灣產業過度集中的風險,產業結構亟需進行調整。
在台灣既有兩兆雙星及資通訊產業的基礎上,並因應未來節能減碳、人口老化、創意經濟興起等世界趨勢,政府選定生物科技、綠色能源、精緻農業、觀光旅 遊、醫療照護及文化創意等六大產業,從多元化、品牌化、關鍵技術取得等面向,由政府帶頭投入更多資源,並輔導及吸引民間投資,以擴大產業規模、提升產值及 提高附加價值,在維持我國經濟持續成長的同時,亦能兼顧國民的生活品質。
目前六大新興產業發展策略、細部計畫已陸續完成規劃,初步估計自2009至2012年間政府投入經費超過2,000億元,未來將定期檢討執行進度,以達成預期效益,期能為台灣帶來改變,厚植國家整體競爭力。(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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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dc.gov.tw/News.aspx?n=E641F7FF2AE058A1&sms=8B7FD77816422CEF

經濟動能推升方案

鑒於歐債危機造成全球經濟動盪、工業國家經濟成長不如預期、中國大陸等新興市場成長減速、區域經濟整 合興起影響出口等外在挑戰,以及國內經濟產業結構失衡及人力供需失調等內在問題,行政院以「體制調整」與「法規鬆綁」為主軸,規劃完成能夠同時兼顧短期與 中、長期經濟發展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其內容係依經濟成長所需元素區分出的產業、輸出、人力、投資、政府等五構面分類,提出5大政策方針及25項具體 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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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

一、 中堅企業定義:具適當規模,屬基礎技術紮實,且在特定領域具有技術獨特性及關鍵性、具高度國際市場競爭力,並以國內為主要經營或生產基地之企業。

二、 計畫目標:
(一)3年內重點輔導約150家以上具潛力之中小型企業群。
(二)3年內表彰約30家卓越中堅企業。
(三)3年內帶動相關投資1,000億元。
(四)3年內創造就業10,000人。

三、推動策略:
(一)建基盤:成立中堅企業發展推動單位及運用既有11大輔導體系加強輔導、支援中小企業發展所需協助。
(二)助成長:為培育具潛力之中小型企業,每年遴選約50家企業重點輔導,提供人才、技術、智財及品牌行銷等客製化服務。
(三)選菁英:每年擇優選出約10家中堅企業頒發「卓越中堅企業獎」,作為業界學習之標竿。

四、評選參考原則:
(一)選菁英部分:具備適當規模,營業額200億以下或2,000人以下、企業年資10年以上、關鍵技術在特定領域具有獨特性及關鍵性、持續投入研發創新、以自有品牌行銷國際市場、以國內為主要經營或生產基地,但掌握國際市場及通路。
(二)助成長部分:關鍵技術在特定領域具有獨特性及關鍵性,於自有品牌、國際市場與通路等領域具有發展潛力之中小型企業,將透過評選優先納入輔導。

五、預期效益:培育中堅企業,強化產業競爭實力,掌握台灣產業之全球關鍵地位、引領企業提升技術專精、創造台灣產業成長新動能及提供國內優質工作機會。
(資料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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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一、協議目的

為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本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量兩岸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透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一) 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
(二) 促進雙方貨品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
(三) 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二、合作措施

雙方同意,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加強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品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障礙。
(二)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資保護,促進雙向投資。
(四)促進貿易投資便捷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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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

民國98年至101年推動之「臺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簡稱鑽石行動方案)已促成設立食品藥物管理局,著手建置與國際銜接法規環境,加入PIC/S GMP國際品質組織,強化國內生技醫藥研發單位第二棒產業化之研發角色,啟動成立生技整合育成中心,提供整體服務平台。該方案執行期間,藥品與醫療器材產業產值持續增長,相較於96年方案規劃伊始時,分別成長了30%與58%,並因政策宣示,發揮催化效益,促成生技製藥業新上市(櫃)公司家數大增,鼓勵民間相關投資風起雲湧,蔚為風潮,整體而言,已奠定我國生技醫藥產業化之基礎。

有鑑於此,爰於101年,盱衡時空環境,配合產業及醫療需求,研擬後續之產業推動策略,修正名稱為「臺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簡稱本方案),期於102年至104年,持續改善已略具成效之基磐建構,配合產業需求機動修正,強化跨部會協調,服務與輔導產業,以商品開發生命週期管理導向思維,整合資源,推動藥品與醫療器材產業化。同時在我國自「效率導向」邁向「開放創新」的成長驅動模式下,建置服務導向模式,針對應用情境,導入創新服務思維,促成臺灣優質醫療服務之管理進一步產業化,在藥品、醫療器材、醫療管理服務三個領域創造成功案例。此外,為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將強化生技產業人才培訓,橋接學用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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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

一、示範區是什麼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域,在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的核心理念下,大幅鬆綁貨物進出、聘僱外籍專業人士與外商投資等各項限制,打造更為優質的投資環境。然而,全面自由化並非一蹴可幾,倘若在全國範圍一步到位推動全面性經濟自由化,可能對國內現有產業產生強大衝擊,造成產業界的抵制或抗拒,因此示範區是在小範圍內推動經濟自由化措施,若試行情況良好,可進一步推廣至全國,擴大適用;反之,政府可藉此理解相關衝擊,視情況調整政策,如此將有助於降低國人對自由化的疑慮,加速推動經濟自由化

二、核心理念與目標

示範區是臺灣邁向新一波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循序漸進推動相關措施,以化解國內對經濟自由化及國際化的疑慮,並有充裕時間進行調整及因應。其核心理念在於自由化、國際化及前瞻性的全面落實:

(一)自由化:市場開放、法規鬆綁
( 二)國際化:制度改革、國際接軌
(三)前瞻性:選擇具發展潛力、示範功能,並能創造更多經濟效益的產業活動 最終目標:由部分示範進而全國適用,讓臺灣逐步向自由經濟島邁進

三、分二階段推動 為掌握時效,示範區分兩階段推動: 第一階段已於 102 年 8 月正式啟動: •以增修訂行政法規即可推動之措施為主,102 年底前已完成 13 項行政法規之修訂 •修正方案新增 19項金融與 4 項教育之行政法規修正,已完成11項,其餘3項積極修訂中。

•研訂「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條例草案已於 102 年 12 月陳報行政院 第二階段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立法通過後正式啟動

•示範區由中央劃設或由地方政府申設

•民間土地亦可透過與政府合作開發的方式,申設為示範區

四、示範創新重點

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以「高附加價值的高端服務業為主,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製造業為輔」,充分利用我國人力、技術、資通訊(ICT)、區位與兩岸優勢,發展高附加價值的經濟活動,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及「教育創新」等,作為示範創新重點。

實際上,示範區內的產業類別並沒有限制,只要各界檢討後,覺得值得納入,政府都可以思考納入的可能性。所有產業都可以申請成為示範創新重點,例如,金融服務原本不在示範區推動的重點中,因產業界及民意代表的極力爭取,目前也已經納入。這5項示範創新重點,是政府先將一些具有前瞻發展潛力的經濟活動納入,未來隨時可以增加。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創業拔萃方案

隨著網路科技興起,軟實力已是未來競逐市場的關鍵,產業發展面臨與過去完全不同的挑戰,全球化的浪潮下,市場不局限於國內而擴張成全球市場,成長關鍵由技術密集走向創意密導向,成長模式也由營收評價走向價值評價。同時,新創事業營運、行銷成本大幅降低,讓更多有潛力的年輕族群有機會與能力競逐全球市場。
故為促進我國經濟與產業結構轉型、走出悶經濟的困局,國家發展委員會研擬「創業拔萃方案」(Headstart Taiwan Project),已於103年8月19日奉院核定,期結合民間及國際力量,並強化市場機制,讓創新、具高附加價值及國際拓展潛力的新創企業快速成長茁壯。
本方案希望由「法規鬆綁」、「引進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識」及「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三大策略,協助臺灣年輕人創業,拓展國際市場,進而塑造更多成功創業的故事,激發更多年輕人投入創業。策略說明如下:

(一) 利用本會法規鬆綁平台,主動蒐集及排除創新創業相關法規障礙。
(二)

由國發基金促成國內外創投合作、及運用創新誘因機制,引導資金投資我國早期新創事業,以協助引進國際創投專業知識,帶動我國新創事業投資。詳見國發基金推動創業拔萃方案投資計畫之審查及管理要點

(三)

在臺北市花博公園會館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台灣新創競技場」(Taiwan Startup Stadium),引進國內外加速器、創投、專業業師等資源,提供新創團隊一站式的服務,打造正向的創業生態系統。

臺灣有完整的供應鏈與產業聚落,而利用此一優勢掌握物聯網的發展契機,並突破代工思維,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實為創新創業發展的重要課題。同時,政府亦將積極協助強化我國創新創業的國際能量,引進國際大型創業活動、選送團隊出國參賽或進駐國外加速器等,將與協同民間豐富的創新精神共同努力整合相關資源,協助新創事業成長茁壯,在全球的創新創業版圖找到臺灣新定位。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連結網址(http://goo.gl/4MWZxkhttp://goo.gl/aKkvPu)

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

人才是國家和產業發展的基石,我國目前處於轉型到創新經濟的關鍵點,同時也面對多變的環境與全球化競爭,擁有具創新、整合能力、跨領域合作及國際觀之人才,至關重要。
衡酌國內人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以及相關方案執行情形,提出本整合方案。方案由育才、留才及攬才3面向予以推動,規劃9項推動策略,並於103年4月29日奉行政院核定。

育才面策略包括:「推動及強化多元、實務的進修與培訓」、「辦理人才供需調查,強化職能基準、技能檢定」、「擴大產學合作」、「培育國際化、高階及跨領域人才」、「教育轉型與鬆綁」等5項策略;留才面策略主要為「強化就業媒合服務」、「妥善運用婦女、中高齡及高齡人才」等2項策略;攬才面策略為「形塑有國際競爭力的移民及就業環境」、「積極留住及延攬人才」等2項策略。各項策略之具體措施並訂定績效指標,做為執行管考依據,未來將就各年度執行情形進行檢討,滾動調整方案措施,俾達成方案目標。(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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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dc.gov.tw/cp.aspx?n=43E064AE4DB3FD96&upn=83E8E2C85878BB68
http://goo.gl/LiWMEE

人力加值培訓產業發展方案

人才是臺灣從效率轉向創新發展階段最關鍵的資源。近年來,由於人口結構快速變化、產業結構面臨轉型,我國正面臨中階人力供給過剩及學用落差等困境,顯示中階人力加值培訓有其急迫性,同時亦可視為人才培訓產業發展之契機。  
成功的人才培訓服務產業化發展,將成為臺灣人才持續精進與產業轉型成長的重要動能,本會爰提出「人力加值培訓產業發展方案」,由強化供給、開發需求及塑造環境3面向,規劃8大策略及16項推動措施,並於103年7月4日奉行政院核定。
考量培訓產業屬新興產業,且目前我國民間培訓業者多為小型公司,從業態樣複雜,為求聚焦,將以「由小而大」方式進行扶植產業發展,並以塑造產業發展之環境為先期主要工作。本方案期程為103至105年,擬分兩階段推動:

(一) 第一階段:本方案係採先試先行方式推動,透過主辦機關逐年落實當年度亮點項目,逐步穩健培訓產業發展基礎。
(二) 第二階段:請經濟部參考本方案發展策略及推動措施,儘速擬訂「民間培訓產業發展推動計畫」,據以落實推動後,本方案即完成階段性任務。(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連結網址( http://www.ndc.gov.tw/cp.aspx?n=998B32EDE843B273&upn=B943E5367BF67F6D )

104年國家發展計畫

103年12月24日行政院第3430次院會通過國發會所提「104年國家發展計畫」。本案係國發會統籌規劃,司法院、考試院及行政院各部會機關協力完成,旨在研判國際客觀情勢及內在主觀條件,並針對國家經社環境發展面臨之課題與挑戰,具體揭示104年國家總體發展目標、政策主軸與重要措施,由政府各部門分工落實執行。扼要說明如下:
一、「104年國家發展計畫」為「國家發展計畫(102至105年)」之第3年實施計畫,政府將秉持「追求經濟繁榮、堅守社會正義,以及確保環境永續」原則,致力推動各項建設,為國家發展奠定有利基礎,實現「為年輕人找出路、為老年人找依靠;為企業找機會,也為弱勢者提供有尊嚴的生存環境」目標。
二、104年國家發展目標
綜合考量國際不確定因素,如:美國升息之衝擊、歐元區通貨緊縮及高失業率的挑戰、中國大陸經濟成長趨緩…等,以及國內經濟面臨之挑戰,包括:融入區域經濟整合、推升商品出口動能、激勵國內投資意願、深化產業結構調整、提升實質薪資成長、改善創新創業環境…等,政府將採取更積極的政策作為,打造新的經濟成長模式,以擴增經濟成長動能。104年總體經濟目標設定如次:
-經濟成長率3.1%~3.7%;每人GDP 2萬2,649美元~2萬2,807美元。
-失業率3.8%~3.9%(就業增加率0.7%~1.0%)。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以不超過2.0%為努力目標。
三、政策主軸與重要措施
(一)經濟面:虛實整合推動創新創業,推動「創業拔萃方案」、「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重新鏈結矽谷計畫」等,加強產學平臺,促進產學溝通,建立創業虛實整合平臺及單一窗口;修訂「產業創新條例」,鼓勵投入研發創新;落實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持續進行簽署ECA/FTA及兩岸貿易協議;推動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形塑國家品牌、繼續加強服務業發展,帶動投資與服務輸出;持續推動法規鬆綁、自由經濟示範區;落實財政健全方案並推動公共建設;加強人力資本投資,開發在地就業機會。
(二)社會面:整備長照服務資源,完善高齡照顧;完備醫療食安機制,落實食品登錄及追溯追蹤等制度;健全保母托育管理制度,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名額比率,優化教育政策;落實社會救助新制,擴大對低所得家庭之扶助;賡續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推動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及透明化,彰顯民眾居住正義。
(三)環境面:加強臭氧前驅物及粒狀污染物減量,推動「國土計畫法」草案完成立法,維護環境及生態;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建構溫室氣體減量法制基礎,深化綠能低碳;落實「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推動「花東產業6級化發展方案」,強化區域均衡發展。
(四)兩岸與國際:建構兩岸穩定、機制化的互動模式;健全兩岸交流法制制度,深化兩岸民間團體交流;推動活路外交政策,積極參與國際人道援助;推動觀光遊樂業優質化,輔導業者規劃文創加值發展策略。(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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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

1.為落實產業結構優化轉型,經濟部針對我國產業現況及特性研擬「產業升級轉型行動方案」,透過三大主軸(維新傳統產業、鞏固主力產業、育成新興產業)、四大發展策略(推高值/質-提升產品品級及價值、補關鍵-建構完整產業供應鏈體系、展系統-建立系統解決方案能力、育新興-加速新興產業推動),推動高質化產業發展(即具有智慧、綠色、文創之產業內涵),期製造業總產值由2013年之13.9兆元提高到2020年之19.46兆元,服務業GDP達到4.75兆元之目標。
2. 為達成高質化產業發展目標,並將聚焦合理稅制、資金、科技、環境建置、土地取得及人才培育等政策工具作為配套。
3. 另結合22家法人、7大公協會及十多家學校能量成立產業升級服務團,並於10月15日正式啟動,未來將從不同領域、不同地區協助產業全面升級。
4. 產業升級轉型需要更多成功案例,讓企業願意投入為企業找機會,經濟部篩選7項優先產業進行示範,希望短期促使示範產業突破,長期朝整體產業升級轉型方向邁進。(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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