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輸出許可證(包括向課稅區輸出)

A. 申請時機
  (1) 向國外輸出貨品時。
  (2) 向課稅區輸出屬下列物資時。
    a. 經濟部公告應申請簽證之貨品。
    b. 經濟部公告之高科技貨品。

B. 內容說明
  (1) 向國外輸出須申請輸出許可證者,輸出許可證有效期限為自簽證日起三十日,不得申請展延有效日期,如無法於限期內輸出時,應將原簽發之輸出許可證辦理註銷,重新申請簽證。
  (2) 進口復運出口,應向管理局申請輸出許可證。
  (3) 本項作業得利用園區通關自動化系統申辦。

C. 應備文件
  (1) 向國外輸出物資時應檢附:
    a. 輸出許可證申請書。(園區通關系統申辦,系統直接套印)
    b. 開立買方之發票。
    c.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
  (2) 向課稅區輸出物資時應檢附:
    a. 向課稅區輸出許可證申請書。(園區通關系統申辦,系統直接套印)
    b. 開立買方之統一發票或商業發票影本。
    c.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1)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2)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3) 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4) 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6)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7) 國際貿易局貨品分類及輸出入規定

F. 承辦單位
 
  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曹小姐(ext:2451)  許小姐(ext:2453)  陳先生(ext:2456)  林小姐(ext:2458) 

●. 我要申辦
 

G. 常用問與答
  Q: 何時須簽發輸出許可證?
  A: 1.向國外輸出貨品時。
2.向課稅區輸出屬下列物資時:屬經濟部公告應申請簽證之貨品。
 

維護組室:工商組貿易服務科 更新日期:2023/05/23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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