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設立用水計畫預審

A. 申請時機
  申請投資設立時

B. 內容說明
  為了解廠商預估用水量及園區總量管控。

C. 應備文件
  用水用電量評估(申請入區階段)(WORD/EXCEL)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2)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經濟部水利署)
  (3) 環評相關規定

F. 承辦單位
 
  營建組設計科
 
  洪怡美(ext:2514) 

G. 常用問與答
  Q: 投資入區階段是否需填寫用水計畫書?
  A: 一、投資入區階段尚無需填寫正式用水計畫書,請填報用水、用電量評估文件,內容包含如下: (一)預估申請用水、用電量(用水量以CMD、用電量以KW表示) (二)擬申請租地或租廠房地點(標示園區道路圖) (三)預估租地或租廠房面積(以平方公尺表示) (四)主要產品介紹(請敘明行業別) (五)未來五年用水、用電時程表 (六)聯絡人資料。 二、前述文件係為入區階段本局評估貴廠用水、用電量參考,正式起租後須函送用水、用電計畫書各1式2份予本局核備。 三、科學園區內用水回收率須依環評及相關規定辦理,請務必配合實施。
 
  Q: 不同園區廠商應達成之用水回收率標準?
  A: 請參閱用水回收環評承諾事項表。各廠用水務請依所屬園區環評及用水計畫書承諾事項切實執行;實際用水後如經環保署查核有未能達成情事,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報告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執行)而受處分,則各廠須依「環保約定書」約定事項負責罰鍰與相關法律責任。
 

維護組室:營建組設計科 更新日期:2024/07/19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5 4 3 2 1